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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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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城乡建设、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二)深入推进产业升级,促进发展提质增效

(三)深入推进改善民生,提升百姓幸福指数

1、推进精准扶贫。

2、解决住房困难。

3、服务就业创业。

4、优化计生服务。

5、发展教育文化。

(四)深入推进平安建设,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1、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3、营造社会文明风尚。

(五)深入推进自身建设,打造满意政府形象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加强自身建设、忠诚履职,努力塑造人民满意政府。

1、 始终做到忠诚为民。

2、始终做到实干担当。

3、始终做到依法行政。

4、始终做到廉洁从政。

三、部门基本情况

象湖镇位于瑞金市中部,是瑞金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东汉时期,因地形似象,塘多如湖得名象湖。全镇面积共有34.5平方公里(城区面积18平方公里),下辖8个行政村,11个社区,247个小组,总人口2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47万人。镇党委下辖4个党总支,19个党支部,党员2176人。全镇山林面积11932亩,耕地面积6145亩。产业主要以物流仓储、旅游服务、建筑泥工、施工机械、服装加工、蔬菜种植等为主。

象湖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行政编制40人,在职33人,事业编17人,在职13人,劳务外包临时聘用人员11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象湖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742.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0.67万元。上年结转702.2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象湖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1742.93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12.93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3.12万元,农林水支出116.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象湖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费预算212.19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87.4万元,印刷费27.4万元、咨询费2.5万元邮电费2.5万元、水电费10.5万元、差旅费8万元、培训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9.7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5.6万元、福利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日常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79万元、其他费用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象湖镇人民政府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森林防火用车1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我部门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象湖镇人民政府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29.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无;

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与2017年相比预算持平;减少29.2万元;因为现今以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不需要40.2万元的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无,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规定,2018年不新增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象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详见附表:象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018年预算数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