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资金项目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市审定”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实地踏看审核,并经市级研究批复,现就象湖镇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欢迎在公示期内来电来信来访。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7日至2021年10月27日。
联 系 人:杨露(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联系电话:0797-2522149 13970775861
附件:象湖镇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象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