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量化评价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职责:根据瑞府办发[2010]190号文件规定,瑞金市民政局是主管民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评定和伤亡抚恤,做好全市城镇退役士兵、退役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受安置工作;承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光荣)院管理工作,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主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乡(镇)设立、撤销、界线变更等审批工作;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划分,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和救助管理规章,推进殡葬改革。落实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办公场所,强化人员经费保障。
2、瑞金市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救助科、优抚安置科、救灾救济科、社会事务科(民间组织管理科、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7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破解瓶颈和短板问题,不断提高民政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加快建成富有活力实力魅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大力搞好低保动态管理。坚决把共享理念落到实处,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二)进一步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把好资金使用范围、拨付程序、管理监督,根据灾情合理分配救灾资金。
(三)进一步推进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建设。认真执行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做好优抚对象的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涉军群体的稳定。扎实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新型军政军民关系。继续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指导好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全面完成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继续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继续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在巩固示范点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村(居)民理事会的规范运行。全力抓好社区治理工作,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基础。推进绿色殡葬建设和红白理事会建设。
(五)进一步提高社会福利工作水平。大力扶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城乡老龄组织建设。完善好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管理办法。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六)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抓好民政部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改作风提效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为民担当的干部队伍,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部门基本情况
瑞金市民政局共有预算单位4个,包括局本级和一个归口管理预算单位老龄办及两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烈士馆、福利院。编制人数72个,其中:行政编制21个、机关工勤编制4个、全额补助事业编制49个、参公编制3个;实有人数115人,其中:在职人数63人,包括行政人员14人、参公管理人员3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46人;退休人员46人;遗属人员7人;临时聘用人员4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后面附件)附表1: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739.1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53.05万元,较2017年减少405.39万元,下降6.6 %;本年收入合计4869.28万元,较2017年增加2.75万元,增长0.06 %。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869.28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5739.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881.09万元,较2017年减少1400.98万元,下降26.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1858.03万元,较2017年增加1004.98万元,增长54.0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支付,未竣工验收。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26.67万元,占31.6%;项目支出2654.42 万元,占68.4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01.51万元,决算数为573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5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9万元,决算数为2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32 %,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6.24万元,决算数为370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64 %,主要原因是:民政对象提标提补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42.03万元,较2017年减少116.75万元,下降20.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临时人员减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1.98万元,较2017年增加149.77万元,增长39.19%,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挂点村工作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3.71万元,较2017年减少963.27万元,下降83.26%,主要原因是:2017年民政对象补助通过单位发放,2018年改为一卡通发放。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44.87万元,较2017年增加37.14 万元,增长480.47 %,主要原因是:为乡镇民政机构改善办公环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4万元,决算数为12.18万元,完成预算的65.7%,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01万元,增长5.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外事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万元,决算数为9.78万元,完成预算的 65.64%,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16万元,增长1.66%。较2017年接待人数增加268人次,增加26.4%,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检查正常公务接待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4万元,决算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65.9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24万元,下降34.06%。主要原因是:加强了车辆使用管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3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增加88.21万元,增长73.44%,主要原因是:为乡镇开通了数据专线和单位上了政务平台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3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 分。
详见附表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九、2018年部门决算量化评价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计算,我部门量化评价得分 66.5分,在97个市级部门中排90位,较市级部门平均分低 6.5分 (市级部门平均分为73分)。其中: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得46.5分(满分80分);财务状况得15分(满分15分),人员情况得5分(满分5分)。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附件1:瑞金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附件:附件2:瑞金市民政局2018年绩效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