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民政局 > 工作动态 > 公告公示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流程及补贴标准

访问量: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流程及补贴标准

(一)自愿申请。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填写《瑞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见附件1),并提供居民户口本(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向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须提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二)初审。乡镇人民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接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市残联审核。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三)审核。市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转送市民政局审批。

(四)审批。市民政局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将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公示7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应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其中一份审核合格的材料转送市残联存档。审核合格的材料由市民政局汇总后会同市残联报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2023年补贴标准;生活补贴100元/人/月,护理补贴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