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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公开增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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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公开增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规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充分凝聚和发挥行业专家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中的咨询和审查作用,推动全省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结合全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增补省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成员。现就征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研究机构、行业组织等从事养老机构的建筑环境设计、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管理、医疗管理的标准研究及实务工作人员(具体业务内容参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 

二、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熟悉国家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较好的沟通交流和文字表达能力;热心养老服务工作,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在养老服务法规政策、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标准化、质量监管、人才培养、医疗服务、老年康复辅助器具等领域具有深厚的研究积累或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四)原则上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在养老服务及管理相关领域从事研究、实践工作5年以上。

(五)原则上1959年2月以后出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时间充裕,能够胜任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相关工作并服从执行评定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安排。

 三、工作形式

 省民政厅将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需要,邀请专家参与等级评定工作的调查研究、评估论证、现场勘查等工作。重点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内容,对参评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征集方式

 凡符合条件、自愿参与相关活动的专家,可自行下载填写《江西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推荐表》,于2月8日前以电子文本形式(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付佳;联系电话:0791-86289438;邮箱:m86289438@163.com。





附件:江西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推荐表



             江西省民政厅

              2024年1月19日









附件





江西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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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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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专业领域主要研究、从事实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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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民政厅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专业专长一栏,请填写养老机构环境设计、养老机构设施设备、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养老机构日常服务、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