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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民政局职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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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民政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瑞金市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工作,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协调跨县(市、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指导全市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指导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

六、拟订全市婚姻登记管理规章;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定全市殡葬管理办法,推进殡葬改革,健全科学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管理中心城区殡仪事业,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福利机构登记、评审和管理;负责市本级和上级下拨社会福利资金项目的评审和管理;指导全市社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市本级福彩公益金。

十一、负责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检查。

十二、负责抓好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制定实施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负责市内乡贤会、人才联谊会等社会组织的管理;做好社会工作人才引进培养、职业资格认证、薪酬指导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机构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民政部门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乡镇、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252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