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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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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部门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赣州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人民防空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责任。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监督管理。

(三)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研究制定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四)负责拟定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提出房地产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产测绘备案及应用、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质量保修金管理、白蚁防治管理等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防雷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

(七)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八)负责拟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标准、规范实施。

(九)拟定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综合管理城市供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燃气设施建设及运行工作。

(十)承担指导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的职能。拟定村庄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十一)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三)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承担有关抢险救灾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依法征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结果;战时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和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负责人防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后的监管和竣工验收;依法对人防监理、人防设备的准入进行管理;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的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人武部、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部门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2024年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局本级和2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11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0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8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7人,行政在职人数1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 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02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64人,退职人员0 人,遗属人数3 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中生人数0人,初中生人数0人,小学生人数0人,幼儿园人数0人。

第二部分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302.28万元,较上年的12060.19万元,减少3757.9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2.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86.78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19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1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4.6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302.28万元,较上年的12060.19万元,减少3757.9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支出。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35.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2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34.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8万元,资本性支出1.1万元;项目支出67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52.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00万元、资本性支出188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万元51.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4.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8.39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2.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30.46万元;其他支出19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30.5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34.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07.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99.78万元;资本性支出189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90.9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补助支出预算6312.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86.78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购房补贴资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万元51.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4.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2.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30.4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35.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9.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4.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8万元,资本性支出1.1万元;项目支出47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86.8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00万元,资本性支出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是行政单位,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92.96 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2.58万元,增长32.08 %,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单位自收自支人员转为财政拨款人员,定额经费增加。

其中:办公费23.6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3.6万元、水费1.04万元、电费3万元,差旅费3.6万元、福利费17.36万元、取暖费2.8万元、培训费3.4万元、会议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22.3万元、劳务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1.2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4.46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各明细经济科目),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车2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4年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4瑞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项目11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6767万元,其中:下属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单位项目5个,项目预算金额5570万元;下属瑞金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单位项目5个,项目预算金额1097万元;下属瑞金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单位项目1个,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部门所属单位在各自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购房补贴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概述:用于瑞金市购房补贴支出

立项依据:根据《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瑞府办字[2023]39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瑞府办字[2023]99号)

实施主体: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方案: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00万元。

实施周期2024-01-01至2024-12-31。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4400万元。

绩效目标:完成2023年度瑞金市购房补贴支出。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安排2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4万元减少1.7万元,下降7.0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2.3万元,比上年减1.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部门预算公开

详见附表

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在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