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财经信息 > 财政预决算

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

访问量:

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部门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赣州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人民防空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责任。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监督管理。

(三)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研究制定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四)负责拟定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提出房地产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产测绘备案及应用、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质量保修金管理、白蚁防治管理等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防雷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

(七)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八)负责拟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标准、规范实施。

(九)拟定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综合管理城市供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燃气设施建设及运行工作。

(十)承担指导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的职能。拟定村庄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十一)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三)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承担有关抢险救灾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依法征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结果;战时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和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负责人防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后的监管和竣工验收;依法对人防监理、人防设备的准入进行管理;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的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人武部、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内设5个股室,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建筑业监管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城市建设股(房屋征收管理股)、村镇建设股。

编制人数小计4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3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 0人。实有人数小计8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8人,行政在职人数1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   0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2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 3人。在校学生0 人,其中:高中生人数0人,初中生人数 0 人,小学生人数  0 人,幼儿园人数0 人。

第二部分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单位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6210.44万元,较上年的8790.92万元,减少258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20.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71.57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9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1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0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6210.44万元,较上年的8790.92万元,减少2580.48万元,降低29.35%,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支出。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0.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4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6.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9万元;项目支出55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1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00万元、资本性支出90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万元21.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3.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13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5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97.36万元;其他支出9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30.5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9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05.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00.85万元;资本性支出9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120.5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财政补助支出预算5520.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71.57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2023年全市购房资金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万元21.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3.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5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97.3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0.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6.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9万元;项目支出45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2024年公用经费预算38.5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41万元,下降5.88 %,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

包括办公费14.6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7万元、邮电费1.3万元、取暖费1.15万元、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劳务费1万元、福利费3.84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0.7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各明细经济科目),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4年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4年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预算安排项目5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5570万元,其中:城市能级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购房补贴资金项目4400万元、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工作经费项目110万元、市住建局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项目60万元、瑞金市住建局其他资金项目990万元。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

(十)重点项目:购房补贴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用于瑞金市购房补贴支出

⑵立项依据:根据《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瑞府办字[2023]39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瑞府办字[2023]99号)

⑶实施主体: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⑷实施方案: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00万元。

⑸实施周期:2024-01-01至2024-12-31。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4400万元。

⑺绩效目标:完成2023年度瑞金市购房补贴支出。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安排13.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3.3万元,比上年减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详见附表

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在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业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七)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