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2024-04期)
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管理,防止购房人投机炒房行为,现对买卖双方提出申请撤销合同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节假日除外),自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
若对下列《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形式予以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形式书面反映的,应盖具公章。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来电、来信、来访地址: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人防大楼405、407室),联系电话:2531739。
序号 |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房号 |
购买单价(元/㎡) |
买受人 |
买受人证件号 |
合同撤销原因 |
1 |
2023090100191 |
金瑞壹品 |
12#-2-301 |
6359.26 |
廖昱嘉 |
3601012019******14 |
购房人无法付清剩余房款,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