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2024-03期)
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管理,防止购房人投机炒房行为,现对买卖双方提出申请撤销合同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节假日除外),自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日。
若对下列《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形式予以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形式书面反映的,应盖具公章。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来电、来信、来访地址: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人防大楼405、407室),联系电话:2531739。
序号 |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房号 |
购买单价(元/㎡) |
买受人 |
买受人证件号 |
合同撤销原因 |
1 |
2023121801361 |
东投大名府 |
2#-503 |
6997.12 |
温之本 |
3622261990******10 |
购房人因征信问题,银行拒贷,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