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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领域突出问题和建设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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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领域突出问题和建设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根据3月14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彻底铲除滋生建筑市场乱象的土壤,共同抵制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工程招投标和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一、必须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二、未依法确定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

三、在编制招标文件中“量身定做”,违规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四、限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或要求投标人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的;

五、超标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拒收保函(或电子保函),或者不按规定收取或退还保证金的;

六、指定或授意中标人将部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特定企业的;

七、借EPC模式招标之名实施虚假招标或变相实施虚假招标的;

八、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竞标的;

九、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拦工程的;

十、被国家公职人员打招呼揽工程、供材料、强行服务的;

十一、提供虚假材料(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学历证书、单位证明)申报评标专家资格的;

十二、不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泄露评标有关情况的;

十三、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承包单位的;

十四、建设单位采用与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的方式变相指定分包单位的;

十五、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在岗履职的;

十六、承包单位涉嫌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市场主体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依法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领域突出问题和建设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0797-2533367

举报邮箱:rjghj@126.com

举报地址:市住建局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