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瑞金市建筑施工领域起重机械
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
为切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全面消除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隐患,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统一部署,结合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和违规违章作业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施工领域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30日
二、检查方式
由质监站工作人员及起重机械设备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
三、检查对象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安装、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四、检查内容
检查主要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
重点部位:设备基础、设备基坑排水、设备与主体结构连接、标准节连接螺栓、安全装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施工升降机乘坐核定人数等。
重点环节:起重机械办理产权备案、安装拆除告知、使用登记情况;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作业单位资质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操作人员有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技术交底情况;检测验收情况;使用管理及定期维修保养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要主动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隐患,要按照风险管控级别,制定管控措施,严格按“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
(二)检查组要严肃认真开展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各项目反馈整改情况后要及时进行复查,确保问题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三)我局将对检查组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不力的项目责任单位进行立案查处,严格按“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从严从重精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