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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发改委机构职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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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政府主管经济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市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牌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3名,保留工勤编制2名,股级职数15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市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

(四)综合分析我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五)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六)负责汇总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组织开展研究拟订全市军民融合发展规划、重大举措和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等工作;拟订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行接,研究提出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处理建议,指导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有关政策、法规和实践问题研究,协调推动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制度及标准规,等建设;负责督导落实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议定事项,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及各专项小组工作,负责督导落实相关工作;负责完成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委、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赣州市、市本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管理和协调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管理和协调全市项目开发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工作。

(八)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经济法规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指导和协调全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牵头整合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全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督促落实;研究提出我市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的建议;研究提出我市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的建议,以及先行先试政策的建议;研究提出我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规划和建议,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牵头做好与对口支援部委、高校对接工作,争取人才项目支持。

(十)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统筹协调督促全市“一带一路”职责。

(十一)研究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

(十二)研究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拟定综合交通体系发展专项规划、全市交通战备发展规划,协调衔接交通行业规划,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协调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督促全市“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职责。

(十三)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煤炭发展和改革工作,统筹煤炭产业合理布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煤炭行业规划,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全市煤炭资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统计信息汇总、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监测分析能源工业运行,提出能源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电网运行中的问题,负责能源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等工作;按规定对成品油进行管理(不含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牵头开展对外能源合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十四)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应急救援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有关安全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有效实施产业安全的建设项目,限制和淘汰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产业安全条件的建设项目。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配合有关部门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的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淘汰煤矿落后产能工作。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的停供电措施;协调供电企业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十五)统筹工业、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工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全市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及扶持政策;组织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统筹协调优势和短缺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指导、规范高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和技术产权交易活动。

(十六)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十七)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承担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协调组织开展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重大课题研究,开展相关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创建,推进生态文明示范项目建设等。

(十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二十)负责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检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按年度将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分解落实到市本级公共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对公共机构实施年度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和调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拟订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全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责令违反《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公共机构限期改正;负责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和上下信息沟通、业务交流工作以及公共机构节能统计、监测工作。

(二十一)负责研判服务业发展趋势,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全市服务业发展,统筹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拟订服务业集聚区、产业带的政策措施。

(二十二)研究分析全市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推进证券和期货市场发展;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申报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

(二十三)牵头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标准化建设,培育和引导社会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四)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组织编制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二十五)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二十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的价格方针、政策;编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改革方案。

(二十七)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编制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物价总水平年度控制目标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实施特殊情况下的价格干预措施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增强政府以经济手段调控物价的能力。

(二十八)按照价格管理权限,依法制定和管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垄断性商品价格、物业管理收费、经营性收费、中介服务费,行政性、事业性项目收费标准,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进行年度审验;负责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组织价格听证,发布价格公告。负责衔接毗邻地区价格政策、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二十九)负责研究通过价格、收费管理为本市招商引资、重点建设用材价格、费用管理政策、办法、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参与研究制定医疗、医改等涉及价格、收费问题的重大改革方案;负责调解本市范围内的价格收费纠纷。

(三十)负责市场价格监测、价格形势分析、价格趋势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掌握、反映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及服务价格变动情况,为市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成本及相关经济指标进行调查工作。

(三十一)负责组织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建立和发展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和建立本市价格信息网络,面向社会全方位提供价格信息和价格事务咨询服务。

(三十二)拟订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计划,根据国家、省的安排部署、检查和按时完成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任务;指导、监督和检查下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关业务部门的成本调查工作;负责完成对政府定价目录中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监审工作。

(三十三)负责全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调(定)价成本认证,以及应税物品、贷款抵押品、抵债物品、拍卖物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没收的各种物品及充抵罚款的物品的价格评估、认证。协调处理本市经营者之间的价格纠纷及确认经营者自主确定的产品(服务)价格的合理和合法性认证。

(三十四)负责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衔接方面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资源开发与产业结构调整、资金项目引进配套的政策研究工作,促进重大项目与优秀人才引进紧密融合;牵头抓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指导加强工程研究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等人才载体的建设;牵头做好现代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做好与对口支援部委、高校对接工作,争取人才项目支持。

(三十五)承担全市北上争资争项职责。

(三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2522359。


序号 内设 主要职责 依据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机构 姓名
1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组织人事、老干部管理、安全保密、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电子政务、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瑞办字〔2019〕63号 赖育茗 股长 13576671159 瑞金市金都大道190号公务大楼405室
2 综合股 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负责中长期规划和组织协调各类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内外经济的重大问题;负责各类规划与国家、省中长期规划的衔接;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全市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开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分析及相关工作;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汇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相关工作;汇总研究提出全市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研究提出消费政策,提出调控全市消费需求总量及结构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协调全市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计划;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综合分析我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应急救援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汇总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组织开展研究拟订全市军民融合发展规划、重大举措和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等工作;拟订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行接,研究提出会市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处理建议,指导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有关政策、法规和实践问题研究,协调推动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制度及标准规,等建设;负责督导落实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议定事项,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及各专项小组工作,负责督导落实相关工作;负责完成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委、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瑞办字〔2019〕63号 蔡翠生 股长 13970769776 瑞金市金都大道190号公务大楼420室
3 振兴股 负责《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督促落实;研究提出我市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的建议;研究提出我市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的建议,以及先行先试政策的建议;研究提出我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规划和建议,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牵头做好与对口支援部委、高校对接工作,争取人才项目支持。 瑞办字〔2019〕63号 刘繁 股长 17779793789 瑞金市金都大道190号公务大楼416室
4 服务业股 负责研判服务业发展趋势,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全市服务业发展,统筹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拟订服务业集聚区、产业带的政策措施;牵头做好现代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分析全市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推进证券和期货市场发展;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申报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牵头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标准化建设,培育和引导社会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监测分析市内外及国际市场状况,编制全市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协调国家、省粮食等储备的相关业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级储备粮油的收储、动用计划;负责全市物流项目的核准、申报;提出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改革中的有关问题。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文物、新闻出版、政法、妇女儿童等发展政策;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有关问题,安排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瑞办字〔2019〕63号 钟青 股长 13367078566 瑞金市金都大道190号公务大楼414室
5 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统筹安排和协调国家、省拨款的建设项目及重大建设项目;收集、汇总重大项目信息,组织全市重大项目调度和推进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经济法规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指导和协调全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承担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北上争资争项职责。 瑞办字〔2019〕63号 杨旭 股长 18070106660 瑞金市金都大道190号公务大楼413室
6 农经股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地区经济协作;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编制“老、少、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实施以工代赈;组织编制和协调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承担市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研究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拟定综合交通体系发展专项规划、全市交通战备发展规划,协调衔接交通行业规划,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协调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督促全市“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一带一路”职责。  瑞办字〔2019〕63号 薛铸 股长 15979706088 瑞金市金都大道190号公务大楼412室
7 能源股 研究能源重大问题,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能源规章,负责能源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能源对外合作工作。承担电力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力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电力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制定电力生产指导性计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培育和监督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统筹煤炭产业合理布局,平衡全市煤炭供需关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煤炭行业规划,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全市煤炭资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负责全市煤炭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统计信息汇总、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编制煤炭、油气发展规划,提出全市煤炭油气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按规定承担煤层气、煤炭清洁利用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市投资煤炭、油气项目;负责天然气、成品油(含石油)的行业管理工作;按规定对成品油进行管理(不含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商业油气储备。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布局及重大项目审核意见;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配合有关部门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的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淘汰煤矿落后产能工作。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的停供电措施;协调供电企业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瑞办字〔2019〕63号 胡成 股长 18070106659 瑞金市金都大道190号公务大楼411室
8 价格股 负责全市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管理权限内商品价格原则、办法,负责组织和开展必需的价格听证;提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建议;组织政府管理商品价格政策的实施。负责编制全市深化价格管理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年度物价总水平调控目标,研究提出综合运用价格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法律、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保持价格稳定的政策建议;负责研究起草地方性价格规范性文件、综合性的价格政策等材料;负责组织必需的价格(收费)调整听证工作;负责处理价格行政复议;负责价格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价格宣传和价格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全市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批;负责组织和开展必需的价格(收费)听证;提出制定、调整收费标准的建议;负责全市收费许可证颁(换)发和年审工作;组织收费管理政策的实施;协调和处理价格收费争议。负责市本级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对申请单位提出的使用项目进行联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提交考察报告,并按规定办理借、还贷手续;负责对使用调节基金的单位进行跟踪监管,对基金使用效果进行跟踪检查、考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统计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基金的征收范围、标准、使用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运作;负责全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拟订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计划,根据国家、省的安排,部署、检查和按时完成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任务;指导、监督和检查下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关业务部门的成本调查工作;负责完成对政府定价目录中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调(定)价成本认证,以及应税物品、贷款抵押品、抵债物品、拍卖物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没收的各种物品及充抵罚款的物品的价格评估认证。协调处理本市经营者之间的价格纠纷及确认经营者自主确定的产品(服务)价格的合理和合法性认证。 瑞办字〔2019〕63号 黄东明 股长 13576761899 瑞金市金都大道190号公务大楼410室
9 产业股 统筹工业、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工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全市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及扶持政策;组织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统筹协调优势和短缺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指导、规范高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和技术产权交易活动;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负责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有关安全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有效实施产业安全的建设项目,限制和淘汰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产业安全条件的建设项目。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全市利用外资和国外贷款及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负责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有关工作;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资源开发与产业结构调整、资金项目引进配套的政策研究工作,促进重大项目与优秀人才引进紧密融合;牵头抓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指导加强工程研究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等人才载体的建设。 瑞办字〔2019〕63号 林建明 股长 18979726825 瑞金市金都大道190号公务大楼407室
10 生态股 承担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协调组织开展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重大课题研究,开展相关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创建,推进生态文明示范项目建设等。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节能环保产业有关工作;承担国家、省、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节能等项目审核、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组织、协调全市节能监察监测工作。负责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检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按年度将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分解落实到市本级公共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对公共机构实施年度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和调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拟订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全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责令违反《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公共机构限期改正;负责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和上下信息沟通、业务交流工作以及公共机构节能统计、监测工作。 瑞办字〔2019〕63号 肖丛亮 股长 18070106637 瑞金市金都大道190号公务大楼4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