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长春、曾卫平、曾圣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瑞金市还贷周转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已出台了《瑞金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瑞办发〔2019〕14号),文件明确按照“政事企职责相分离,经营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对我市市属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全面建立“依法经营、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绩效考核”的经营管理体制。
瑞金市财政已于2013年拨付10000万元,注册成立瑞金市振兴融资担保公司(其中含小微企业贷款转贷周转金2000万元)。市振兴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城投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市城投集团公司对市振兴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市振兴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业务进行监管。因此,就增设瑞金市还贷周转金管理有限公司之事,应向市城投集团公司请示,由市城投集团公司研究决议。如确需设立瑞金市还贷周转金管理有限公司,由市城投集团公司自筹资金,作为新设的瑞金市还贷周转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批评和建议。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