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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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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

 

2018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赣州市生态环保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和建设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的战略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进一步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完善建立生态环保体制机制,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优良。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亲自过问,对存在的问题亲自调度,对整改进度亲自督促,有力推动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细化任务,明确责任。针对201812个具体信访问题逐一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三是举一反三,坚持整改。建立了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台账,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长期坚持,严防问题反弹,巩固督察成果。同时举一反三,对照反馈的问题扩大排查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全面查找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存在的其他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到位。截至目前,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6个方面的问题中,5个问题整改到位,1个问题整改正在按要求有序推进;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十批次14件信访件中,9件已整改到位,5件正在整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我市3个方面的问题中,均已制定整改方案;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二十二批次51件信访件中,24件已整改到位,27件(涉及具体信访问题8个)正在整改。总体来看,全市整改工作达到时序进度。

(二)积极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水十条”,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通过采取入河排污口取样检测、重点排污企业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杨梅岗断面、新院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制定绵江河水环境质量下降问题整改方案,先后投入近2亿元开展全面整治,绵江河水质持续下降趋势得到遏制,我市绵江河断面今年以来未再出现V类水大力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治理,陈石水库一级保护区内3问题已经整治到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100%达标。二是严格落实“大气十条”《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成立瑞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瑞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认真实施“控煤、减排、管车、降尘、禁烧、禁放、治油烟”七项措施。大力开展桔秆禁烧工作,建立桔秆禁烧奖惩制度。推进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爆,建立网格化联防联控机制。对砖瓦窑、独立水泥粉磨企业、燃煤锅炉开展全面核查,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7家。我市20181-10月度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在省、赣州市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中一直保持前列。三是制定《瑞金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土壤现状调查,布设18个农用地详查点位,建立瑞金市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强化土壤环境和危险废物企业监管,全市确定3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建立省、市、县三级危废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现危废重点企业全覆盖规范化监管。

(三)着力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一是加强重点污染企业日常监管。对重点监管企业按照“一企一档”要求规范建档,并实行每月监察一次、每季监测一次的环境监管,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通过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执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执法、“小散乱污”企业环境问题执法等专项行动,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有效形成了环保执法震慑力。2018年,共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65家,立案处罚32件(其中处以罚款25件,移送公安2件,查封5件),联合执法整治“小散乱污”企业126家。三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充分利用12369服务热线、12369微信平台、“96333”平台及现场信访件受理等多种渠道,受理群众各类环境诉求,确保群众合理诉求都能得到及时受理和妥善解决。20181-11月,共受理环境污染信访投诉224件,其中大气污染116件,噪声污染27件,固废污染14件,其它3件。信访案件处理率100%,办结率95%

(四)严格把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 2018年,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93个(其中报告书3个,报告表34个,登记表56个),出具执行标准函51份、意向性意见函14份、环保专项验收意见表17份,完成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5家。二是积极对接跟进全市重点招商项目,重点做好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高纯稀有金属及其化合物生产及研发基地、益地“产研服”生态农业产业基地等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三是切实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2018年,共发放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5份。

(五)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前,15个乡镇中心圩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瑞金市环境综合整治、田坞片区污水处理项目、饮用水源地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重点流域村庄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业面源污染强制脱氮除磷污水处理设施、叶坪乡云集圩内河河道整治等项目正在推进。

同时,其它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也基本实现既定目标。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详查工作,正在进行质量评估。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2018年共争取环保项目资金约2.9亿元。其中,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亿元,流域生态补偿资金8000多万元。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瑞金万年青水泥公司环境问题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通报的典型案件,尤其是卫生防护距离居民搬迁问题被定性为“不履行搬迁承诺、瞒报居民数量”,造成恶劣影响,群众反映强烈,整改难度较大。

(二)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矛盾仍然突出。一方面,我市属于欠发达、后发展地区,经济总量低,发展任务繁重。另一方面,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治理任务艰巨,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重大。

(三)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够稳定。绵江河断面水质持续下降并出现多次超标,农业面源污染和果业过度开发问题日趋突出,矿山无序开采导致水土流失比较严重,施工工地扬尘及餐饮油烟等防治措施不到位,年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力度不够,对我市局部环境稳定达标带来了一定挑战。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加快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巩固提升瑞金生态环境质量,为打造美丽中国“瑞金样板”作出应有贡献。

(一)加快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要继续长期坚持,严防问题反弹;未整改到位的要加大整改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领导包案制和整改销号逐级把关制,确保反馈问题按时保质整改到位。

(二)坚决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进一步深化燃煤锅炉治理,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面深入治理工业污染,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开展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各类搅拌站及煤气发生炉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对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车辆实行重点管理。狠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严格规范餐饮油烟治理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严格把好涉水建设项目准入关,严禁“两高一资”项目入驻我市,绵江河、梅江河沿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再审批新上涉水工业项目和大型畜禽养殖项目,不再新增果业种植面积。健全完善河长管理制度,划分河道乡镇包干负责范围,实行河道水环境质量考核奖惩。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防控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重点抓好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和工业固废处理处置,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三)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以开展饮用水源地集中整治、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和小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全市重点监管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综合运用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严厉惩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环保执法震慑力。完善重点污染源“一企一档”信息数据库,强化环境网格监管责任,调动和发挥各级环境监管力量,确保全市区域监管无死角。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积极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认真抓好环保队伍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人员和资产的划转,确保垂直管理改革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不合理局面。继续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将排污许可制度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加快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配合做好空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五)稳步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省级生态乡镇、省级生态村和赣州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力争2019年完成1个省级生态乡镇和2个省级生态村创建。充分利用国家、省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支持,继续加强“北上”争资争项,全力保障环境治理项目顺利实施。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与中国环科院、省环科院对接沟通力度,科学谋划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使用安排,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及畜禽规模养殖等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各项工程项目如期完成,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增强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获得感。

 

 

 

2018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