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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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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局环保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环保体制机制重大改革以及环保能力建设提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开展污染总量减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使我市继续保持和谐、优美、生态、宜居的环境。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大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我局作为全市整改工作的牵头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的指示精神,定期筹备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跟踪整改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了整改工作的落实。截止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7个方面的问题中,4个问题整改到位,3个问题整改正在按要求有序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十批次14件信访件中,12件已整改到位,3件正在整改中。总体来看,全市整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

2.着力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一是加强重点污染企业监管。对重点监管企业按照“一企一档”要求规范建档,并实行每月监察一次、每季监测一次的环境监管全程跟踪服务,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统一部署,主要采取分类管理、建立档案、督办约谈、定期整改、定期跟踪等措施,有力推动整改工作的开展。今年以来,共清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81家。三是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今年以来,共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60家,立案处罚10件(其中,处以罚款6件,停产限产2件,查封1件,取缔关停1件),联合执法捣毁非法炼废旧轮胎厂2家。通过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有效形成了环保执法震慑力。

3.积极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配合市人大开展了“美丽瑞金呵护行动”主题调研活动,对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提出了加强环保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进行大排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联合水利局开展了日东水库、陈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保护区内垂钓等违法行为。二是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年以来,共已完成全市 22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作,验收16家,正在开展验收 6家; 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229辆。三是规范重金属和危险废物防治管理。督促全市4家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完成网上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四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4.严格把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和分级审批权限规定开展项目环评审批,今年以来,完成环评审批项目102个(其中报告书13个,报告表71个,登记表18个),出具执行标准函70份,完成“三同时”验收52家,对市招商引资项目出具环保意见和意向性意见函66份。二是跟踪服务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对接跟进瑞金机场、文化艺术中心、国检监管区、人民医院迁建、妇幼保健院迁建、一江两岸基础设施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安讯实业表面处理、铜铝再生资源基地建设等项目,配合做好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三是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按照环保部、省环保厅有关规定,开展排污许可证年度核查、换证等办理工作,今年以来,共发放排污许可证40份。

5.扎实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按照市重点项目攻坚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环保项目建设。目前,各乡镇中心圩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计划在201712月份建成并投入运行;两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已完成完成验收并联网运行;瑞金市环境综合整治、田坞片区污水处理项目已分别完成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日东水库饮用水源地安防项目已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使用;叶坪乡新农村建设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开工建设。同时正在做好我市水质自动监测站、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强制脱氮除磷污水处理设施、叶坪乡云集圩内河河道整治等局部水环境质量下降问题整改工程的前期立项等工作,计划在20184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未全面整改到位。一是局部水环境质量不够稳定。省环保厅在20173月、6月、7月的江西省地表水水质简况中分别通报了我市新院断面和于都王布组断面(考核瑞金)水环境质量超标。二是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近年来畜禽养殖场数量激增,特别是部分小型养猪场和养殖户猪栏沿河修建,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三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缓慢。我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原计划将于2016年底全面建成并开始试运行,而目前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仅完成设备联机调试及污泥调试等工作,未能按照计划的时间完成。四是交办信访件未全部整改到位。今年6月各相关责任单位开展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十批次14件信访件“回头看”行动。目前,12件信访件已整改到位,但仍有2件信访件正在整改中,分别是:①市矿管局牵头的第十批次33-16号关于“瑞金市云石山乡陂下村有20多家生产石灰的土窑,燃煤烟气污染严重”;②市环保局和市工信局牵头的第二十六批次70-31号关于“瑞金市云石山乡万年青水泥厂,粉尘污染严重,卫生防护距离内有住户未搬迁”。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一是保护区内存在农业面源污染。根据赣州市环境监测站的南华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报告显示,南华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功能区标准。但按照《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要执行Ⅱ类水域功能区标准,则存在粪大肠菌群、总磷、总氮等因子超标,造成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化肥、农药残留物及畜禽养殖废水等农业面源污染。二是保护区内存在一定数量的环境违法行为。在保护区垂钓、游泳等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时常发生,虽然每年都会针对性的组织专项整治,但由于受到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经费紧、执法难度大等问题的影响,导致整治效果还够不明显。三是保护区内存在破坏植被行为。虽然近年来市政府作出了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实行林木全封禁、零采伐的决定,但还存在封禁不严、砍伐林木的现象,严重影响保护区生态平衡和水源涵养。

3.赣江源自然保护区存在生态环境破坏风险。一是保护区内存在小型发电站。保护区内共有3座小型发电站,其中,1座位于保护区核心区,1座位于保护区缓冲区,1座位于保护区实验区,电站的运行对鱼类的洄游繁衍造成一定影响。二是保护区内存在开垦土地行为。据统计,保护区核心区已开垦土地面积约20亩,保护区实验区已开垦面积约50亩,以上开垦土地行为均经市国土部门组织实施。三是保护区内存在小型养殖户。在保护区实验区内,存在一定数量的养牛、养羊、养猪等零散养殖户,对保护区水环境质量和空气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4.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较为薄弱。一是人员编制数量不足。我局共有编制数31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8名,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3名,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0名),实有在编人员39人。根据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我局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数量远远少于国家标准的编制数量,分别缺编22名、8名。二是环保工作经费紧张。今年,我局工作经费预算仅120万元,虽然比2016年有所增加,但随着环保新形势新要求,环保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任务大幅递增,环境监察、环境监测、项目建设、人员培训、精准扶贫等工作开支也不断增大,尤其是项目建设,我局目前都是“垫钱搞建设”。由于我局工作经费紧张,不但业务工作受到影响,干部职工福利待遇也难以保障,严重影响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工作用车无法保障。车改前,我局原有5辆公务用车。车改后,1辆局机关公务用车被列入车改对象,2辆环境监察执法用车被机关事务管理局调用,成为市公车平台调度车辆。目前我局只有1辆环境监察执法用车,车辆的严重不足,影响了环境监测、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快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严格按照要求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采取定期调度、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反馈问题按时保质整改到位,顺利通过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检查验收工作。同时采取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等措施督导推动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力、虚于应付、拒不整改或问题仍然突出、问题出现反弹的单位,按照《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实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大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深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惩处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继续完善“一企一档”信息库管理,督促涉污企业建设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实行污染源单位网格化管理,确保全市区域监管无死角。开展环保大检查“回头看”行动。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等情况。不断拓宽环境保护信访投诉渠道,确保信访投诉畅通。着力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3.扎实推进环保项目实施。继续抓好生态环保项目储备。结合我市实际组织搞好一批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等项目谋划、包装和储备,不断补充完善项目库。主动做好与环保部、省环保厅的沟通协调,扎实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向上申报。加快生态环保项目实施,重点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各乡镇中心圩镇污水处理、瑞金市环境综合整治、田坞片区污水处理及叶坪乡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

4.持续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一是加强面源污染防控。认真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联合农粮、水利等部门,加强对水库入库河流周边及上游地区农业、林业等行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农作物农药、化肥的控制使用力度,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少农药对水源地面源污染。二是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保护饮用水源的重要性和急迫性,呼吁广大群众遵守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三是完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和跨界联动机制,实行信息共享、定期会晤、联合执法、案件移送、联合演练等应急联动机制,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陈石水库、日东水库、南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瑞府办发〔201513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形成合力。

5.积极排除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风险。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好中办国办关于《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扎实推进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沙等活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加大保护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三是坚决排除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针对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的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6.着力提升环保能力建设。加强全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尤其是土壤、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水平。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快污染源监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开展环境监测与执法协同联动。加快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环境应急防护和调查取证能力建设及移动执法建设进度。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环保干部业务水平。同时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出台相关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着力打造一支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环保队伍。

                                

 

                               2017 年11 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