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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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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政府、瑞金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由瑞金市水利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联系:瑞金市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797-2328992。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分管领导和专门办事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了领导、机构、责任“三到位”,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瑞金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责,明确了水利局信息公开具体范围和重点,逐一明确了信息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各科室明确了一名信息报送人员,负责每周报送需公开信息,准确及时的反映各项工作动态。

(三)严格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了瑞金市水利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以“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审核原则,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信息发布员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信息,不传播不健康信息,对发布的信息及时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改,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动态278条,其中政务动态265条,公示公告13条。主要公开了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及工程进度;涉农资金管理的透明公开;国家、省制订的水法律法规,以及市级有关水利的规范性文件;汛期雨情,夏季高温天气及特殊节假日等事故易发期水利安全生产信息;防汛抗旱抢险信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党建工作以及我局在日常工作中的形成的实时动态信息。方便了群众进一步了解水利,提高了群众对水利工作的支持度,更好地推动了水利服务民生、服务发展各项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8年度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程序,依法处理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本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来源于本局,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意义认识不到位,存在公开不及时的现象。

2、信息发布数量少。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内容过于狭窄,还需拓宽公开范围,丰富信息内容。

3、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的不重视。存在信息公开是某个科室某个人的责任的思想,信息公开人员在收集汇总应公开信息时不及时提供或者应付了事,让信息公开人员无法全面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改进措施

1、将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信息,重点推进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财政预算、行政审批、本单位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领域的部门信息公开,及时转载国务院、省、赣州市及我市政府网站发布的与本单位相关的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提高基层社会广泛知晓度和参与度。

2、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制度要求,加强部门内部科室的信息交流和集中,做到定期公开、及时公开、随时公开。

3、是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