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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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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举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金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金市绵水路47号;邮编:342500;电话:0797-252214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月收支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促进财政工作的透明化与规范化,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瑞金市政务信息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452条。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各环节流转程序,明确办理时限、答复要求等。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已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处理不当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为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要求各股室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材料进行公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正确性、及时性、有效性,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做到“谁起草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负责谁解读、谁审核谁承担”,并实行逐级政务公开审查制度,在保障财政信息公开深度的同时确保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定期检查栏目更新情况,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等要求,及时整改错词错链,及时整理、规范各栏目信息内容,确保公示内容与栏目板块相符,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信息公开平台,提升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一是领导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办公室做好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二是强化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股室,明确发布要求、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三是强化沟通。加强与政府办、大数据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完成交办任务,抓实抓细问题整改,定期督查执行情况,有序推进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撤稿后,未及时重新发布公开;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多,多元化解读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存在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

 2025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瑞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一是继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坚持领导督查,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及时规范公开2023年部门决算、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等。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规范公开政府债务信息、直达资金信息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