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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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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赣州市政府和瑞金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金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金市绵水路47号;邮编:342500;电话:0797-252214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瑞金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紧扣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打造“阳光财政”,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为建设法治财政,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工作总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一是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PPP项目及月收支等情况,增强财政重要数据和重大项目信息透明度。二是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多平台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公布瑞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营造减税降费良好环境。四是开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及时公开直达资金下达情况,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公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流程、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以及考务工作安排,确保考生合法权利。2023年以来,通过瑞金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393条;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办理政策咨询服务2次,均按时办结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以来,我局非常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制度,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2023年,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要求各股室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材料进行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到“谁起草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负责谁解读、谁审核谁承担”,并实行逐级政务公开审查制度,在保障财政信息公开深度的同时确保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各项要求,优化调整相关信息栏目设置,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信息公开平台,提升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一是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造成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加大指导和监督各预算单位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工作力度。2023年,各预算单位均能按要求落实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6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做好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各股(室)间的公开联动机制有待加强;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内容上的理解和把握的尺度上需要进一步科学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等。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学习力度,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财政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升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修改完善信息发布相关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力度,使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准确。三是提高信息发布量,提升内容丰富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梳理,明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信息公开尽公开,并加大政策解读信息发布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本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二是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