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财政局 > 年度报告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瑞金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访问量: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赣州市政府和瑞金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金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金市绵水路47号;邮编:342500;电话:0797-2522147)。

一、概述

2018年,我紧紧围绕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财政部门实际,严格遵循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方便群众原则,持续加大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财政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力度进一步加大,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任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并配备了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工作。

(二)规范公开制度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加强与已有管理制度的融合,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保密审核制度、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监督管理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保证了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和与广大群众的互动交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市财政局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市财政局专门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市财政局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便民服务和信息公开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依法逐步建立瑞金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问责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的责任,规范信息制作、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信息归档等流程,不断提高财政信息的质量和更新速度,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瑞金市财政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6条,为群众办事和享受政策提供了较大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可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务信息。2018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主要内容为要求提供财政收支预决算情况,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联系。对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实行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由科室起草相应的告知书,提供相关答复材料,并报领导审定后,统一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免费向申请人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8年度没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财政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存在深度不够、内容不全等问题;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不能满足“互联网+政务”的新形势新要求。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做实。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们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增加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逐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健全制度机制,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强化政务公开管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分解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信息公开细则,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积极督促各处室提供准确信息,及时公开发布。

3.严格信息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规定,高度重视保密审查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登记、发布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核,切实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