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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财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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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瑞金市政府办公室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瑞金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金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金市绵水路53号;邮编:342500;电话:0797-2522147)。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阳光财政,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

(一)强化组织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以许晓龙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秘科负责人任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并配备了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工作。

(二)规范公开制度

为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更加准确、有效,我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各项制度,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和财政工作的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加强与已有管理制度的融合,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保密审核制度、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监督管理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等,保证了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和与广大群众的互动交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市财政局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市财政局专门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市财政局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便民服务和信息公开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依法逐步建立瑞金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问责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的责任,规范信息制作、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信息归档等流程,不断提高财政信息的质量和更新速度,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4年,瑞金市财政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6条。为群众办事和享受政策提供了较大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可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务信息。至2014年末止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4年度没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不断推进,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政务公开、问责追究、保密审查等制度的执行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内容有待拓展等。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做实。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逐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丰富、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强化政务公开管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分解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信息公开细则,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积极督促各处室提供准确信息,及时公开发布。

3.严格信息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规定,高度重视保密审查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登记、发布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核,切实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瑞金市财政局   

201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