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治用工环境打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的小结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整治用工环境打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的[2011]363号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下发日府字[2011]54号文件,安排分管领导和劳保所具体抓好这项工作。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我所精心组织,我市用工企业,安排人员和路线,明确责任,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如实上报,并督促整改。
接市督促组通知,在9月25日对我乡用工企业进行抽查,我所积极配合,分别对龙井红砖厂、湖陂创科和友力公司进行抽查。发现的问题是:1、企业用工时间过长,休息时间只有两天。2、企业没有替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3、制度不规范和完善,以上问题请有关部门对用工企业加以整改。
日东乡劳保所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