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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民政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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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瑞金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就瑞金市民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情况、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至20121231日为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在瑞金市政府网站民政局公开平台上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瑞金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们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地区行署有关部署,坚持以“政务公开、面向社会、服务于民”为宗旨,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领导小组,责任分解到人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把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人和每个工作岗位上。

(二)制定实施方案,定期督促检查

一是及时制定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其它规章制度。二是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运行,做到了定期更新,按时报送。三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机关和其它部门的经验和做法,派专人参加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组织的各种培训,创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章立制,规范流程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我局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该项工作。

(四)加强监管,目标考核

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全面履行“服务机关、效能机关”的职能,树立了民政机关效能的新形象,将该项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逐级落实了责任,主动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三、主动公开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对最近的材料进行信息检索,报办公室审查,经领导审核后,对政府信息进行网上发布处理。同时,对原来的政府信息,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后,进行维护。截止到1231日,我局按要求主动公开信息441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类14条,占3.17%;公示公告类信息24条,占5.44%;领导活动信息27条,占6.12%;人事任免信息1条,占0.23%;表彰奖励类信息4条,占0.9%;考录招聘类信息2条,占0.45%;发展规划类信息8条,占1.8%;工作动态类信息78条,占17.68%法规类信息85条,占19.27%;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51条,占34.24%;其他文件类信息44条,占9.97%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