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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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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瑞金市水利局是主管水利、防汛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4、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6、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8、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9、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涉外工作;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21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03 人;年末实有人数 216人,其中在职人员216人,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7302.1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009.84万元,较2016年增加5736.05万元,增长2095.09%;本年收入合计21292.27万元,较2016年增加6775.83万元,增长46.68%,主要原因是:上年的工程项目资金收入大,项目完工率较小,导致上年的结余资金大;本年的工程项目较上年多,导致本年的收入较上年大。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1292.2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 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27302.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5059.76万元,较2016年增加16279.37万元,增长185.41%,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完成较好,加大了工程项目资金的拨付力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42.35万元,较2016年减少3767.49万元,下降62.69 %,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完成较好,加大了工程项目资金的拨付力度。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76.19万元,占6.29%;项目支出23483.56万元,占93.7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7.62万元,决算数为2505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1.9%。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3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的支出未在单位账中体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3.92万元,决算数为4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8%,主要原因是:社保及年金的缴费未在单位账中列支。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11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未在账中体现。

()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电站增效扩容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61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资金。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4.5万元,决算数为21,34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3.0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资金拨付。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79万元,决算数为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未在单位账中体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6.1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56.7万元,较2016年增加21.48万元,增长2.08 %,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工资调增。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7.15万元,较2016年增加60.67万元,增长21.18 %,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工作相关费用支出加大。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24万元,较2016年减少65.08万元,下降55.9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费用不在本单位列支。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21.1万元,较2016年增加81.88万元,增长208.78%,主要原因是单位购置了专用设备,一些零星水利工程维修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55万元,决算数为23.08万元,完成预算的68.8%,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40.66万元,下降63.7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75万元,决算数为13.38万元,完成预算的56.33 %,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2.11万元,下降13.63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3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万元,决算数为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02 %,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0.54万元,下降5.27%。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车运行费用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8.2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142.56万元,增长43.77 %,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工作相关费用支出加大、一些零星水利工程维修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7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2%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防汛工作经费及搞旱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防汛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防汛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  

  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确保安全度汛;二是保障了水质安全、水库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经费有限导致有些工作难以开展。

抗旱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抗旱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  

  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确保平稳度过旱情;二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经费有限导致有些工作难以开展。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九、部门决算量化评价情况

    根据“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计算,我部门量化评价得分69分,在95个市级部门中排22位,较市级部门平均分高1.7分(市级部门平均分67.3分),其中: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得56分(满分80分);财务状况得9分(满分15分),人员情况得4分(满分5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水利局2017预算项目绩效评价.xlsx
附件:水利局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