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使用“赣通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市直、驻市各单位,经开区各内设机构: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为方便人民群众出行,按照“赣通码”一码通行原则,从2021年9月30日起,全市一律使用“赣通码”,坚决取消“赣通码”之外的各类码。
请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赋码要求,严禁码上加码,认真落实涉疫风险人员“赣通码”的赋码和转码工作,切实保障疫情防控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正常出行。市指挥部将加强“赣通码”使用情况的督查,对于违规设码行为将进行问责。
瑞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附件:“赣通码”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