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办事指南
一、服务内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二、办事流程: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申请材料形式审查
及处置)→审批(许可前公示和现场审查)→许可决定→办结、发证三、申报材料
(一)筹建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登记表;
(3)营业执照和章程;
(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营业场所的房屋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
(二)最终审核材料
(1)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
(2)公安信息网络安全部门出具的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3)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
(4)ISP接入意向书(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
(5)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四、法律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
五、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筹建20个工作日 终审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六、服务窗口
名称:瑞金市行政审批局综合服务窗口
地址:江西省瑞金市行政审批局长征大道审批局一号楼3楼
七、办理时间: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797-2516979(瑞金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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