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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审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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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审批办事指南

一、服务内容:营业性演出审批

二、办事流程: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申请材料形式审查

及处置)→审批→许可决定→办结、发备案表

申报材料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副本、《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复印件;

3)演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职务、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4)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个体演员自行举办演出的不用提交此项材料;

5)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6)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7)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在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

8)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

9)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

四、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五、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服务窗口

名称:瑞金市行政审批局综合服务窗口

地址:江西省瑞金市行政审批局长征大道审批局一号楼3楼

七、办理时间: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797-2516979(瑞金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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