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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数字经济政策资金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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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数字经济政策资金

奖励的通知

各县(市、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

为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发企业数字化转型活力,根据《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优做强数字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发2022〕5、市数字经济办《关于印发赣州市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等文件精神,我办拟于近期开展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做优做强奖励、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企业奖励、举办国际性全国性数字经济领域峰会博览会等活动奖励支持数字产业集聚发展奖励 (市级)兑现工作。

你们高度重视,全面摸排本地符合条件企业,填写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做优做强奖励企业名单(见附件4);符合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企业奖励举办国际性全国性数字经济领域峰会博览会等活动奖励标准的,以及2023年创建的市级数字经济集聚区直接通过亲清赣商平台线上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申报要求

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企业奖励。申请报告(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开展情况见附件2中的附件4-1),数字化服务采购合同及相关真实性支撑材料(包括服务采购明细表、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无关联交易证明性材料等),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等)。同步提供项目与发票对应关系Excel清单。

举办国际性全国性数字经济领域峰会博览会等活动奖励。《赣州市举办国际性、全国性数字经济领域峰会、博览会等活动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中的附件9-1);活动项目在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文件、会议通知(会议方案)或其他许可文件;会场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及银行转账单;酒店订房协议、房费发票、流水清单(盖酒店公章)及其他资料;活动承办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等相关材料。

支持数字产业集聚发展奖励 (市级)市级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创建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表(见附件5)及佐证材料(包含重点企业清单、集聚区企业营收证明、集聚区企业缴税总额证明、集聚区内产业项目合同、品牌质量建设证明、服务智慧化应用证明、融资服务证明、合作交流证明、人才培训证明、5G基站数量证明、企业上云数量证明、研发机构证明、研发投入强度证明、高层次人才数量证明)。

二、申报途径

除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做优做强奖励之外的为线上申报,申报链接如下所示:

申报项目

申报链接

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企业奖励

https://qqgs.ganzhou.gov.cn:6001/qqgs-affairs-fe/items/item-detail?itemCode=0bdffdac7f804aed889bf61e1b3c7eb2

举办国际性全国性数字经济领域峰会博览会等活动奖励

https://qqgs.ganzhou.gov.cn:6001/qqgs-affairs-fe/items/item-detail?itemCode=d4d11d1c38c4457985deca82fc629057

支持数字产业集聚发展奖励(市级)

https://qqgs.ganzhou.gov.cn:6001/qqgs-affairs-fe/items/item-detail?itemCode=c222c2b37b1b47fb8be3d946e36f12a0

请各县(市、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组织好符合条件企业、集聚区运营主体于11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将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做优做强奖励企业名单附件4盖章后报送至市数字经济办。

联系人:刘奕华,联系电话:8991769

附件:1.中共赣州市委 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优做强数字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市数字经济办关于印发《赣州市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

3.关于印发2023年赣州市数字经济集聚区名单的通知

4.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做优做强奖励企业名单

5.市级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创建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表

赣州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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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数字经济政策资金奖励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