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瑞金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瑞办字〔2020〕40号)精神,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能是:
(1)拟订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市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走访慰问、帮扶援助工作。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做好人才培训和保障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10)在征求市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瑞金市革命烈士纪念馆。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 60人,其中在职人员2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24人(见习生及临聘人员);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9960.6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49万元,较2020年增加173.49万元,增长229.76%;本年收入合计9711.64万元,较2020年减少1674.02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的减员,优抚资金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634.11万元,占99.2%;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7.53万元,占 0.8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9960.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960.63万元,较2020年减少1500.54万元,下降13.09%,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的减员,二是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2536.0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政策的变化,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17.36万元,占5.19%;项目支出9443.28万元,占94.8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4.59万元,决算数为988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8万元,决算数为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2.57万元,决算数为962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1.13%,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及生活补助等大部分为上级资金,年初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25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3%,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主要是本单位职工财政配套部分医保及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其中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是中央资金,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64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虽纳入年初预算,但在拨付时,直接由市财政拨付,未通过本部门进行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8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89.56万元,较2020年增加44.58万元,增长18.19 %,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福利的正常增加,二是人员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8.43万元,较2020年减少4.24万元,减少2.45%,主要原因是:大力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62万元,较2020年减少6.14万元,下降15.06%,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烈士馆遗属补助人员减员。
(四)资本性支出19.24万元,较2020年减少8.21万元,减少29.9%,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烈士馆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58万元,决算数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77.2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35万元,下降8.99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该方面的预算,也无该方面的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加也未减少。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部门无该方面的预算,也无该方面的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8万元,决算数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77.2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35万元,下降8.9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大力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5批,累计接待27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上级检查、调研及兄弟省、市、县联系业务、开展交流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498%,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6万元,增长23.5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等相关费用的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0.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帮扶解困及走访慰问经费”、“亮化工程水电费、景观绿化维护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有效的改善了服务的生活水平,促进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开展。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资金预算安排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紧密结合,资金效益发挥明显。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瑞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瑞财字〔2022〕40号)精神,我局对2021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市政府主管退役军人工作的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内设2个股室: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和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下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革命烈士纪念馆两个下属单位。并设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编制数28人(行政编制 7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1人),其中烈士馆编制5人。我局在职人数26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21人,烈士馆5人),退休人员9人,均为烈士馆退休人员。
我局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一)拟订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市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走访慰问、帮扶援助工作。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做好人才培训和保障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市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全力打造一支过硬的队伍。全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肩负着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光荣使命,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素质高强、作风过硬的退役军人工作队伍是做好工作基本要求。为此,在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科学精准落实政策措施,通过举办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一中心两站”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让广大退役军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建立退役军人一人一台帐。依托退役军人信息采集,为辖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立信息及服务台帐,全面掌握退役军人的基本情况、身体状况、入伍时间、退役时间、服役期间立功获奖情况、家庭住址、就业创业、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军人家属基本情况等,逐人建档。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建立退役军人电子信息档案,与相关职能部门数据信息匹配,及时受理退役军人各类诉求,并建立“一对一、点对点”式服务。力争“让退役军人少跑腿、让信息服务多跑腿”,让退役军人感受到贴心、暖心。
妥善接收安置一批退役军人。积极做好秋冬两季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士官和军转干部进行妥善安置,为自谋择业的退役士兵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提升行动,有效衔接就业创业,协调好随军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等问题,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和后顾之忧。
维护修缮一批烈士纪念设施。在去年全面完善我市17394名烈士英名录的基础上,继续对烈士褒扬纪念工作进行拓展,对省级和县级污损严重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保护;组织赴外地祭扫瑞金籍英雄烈士,为安葬在异地的烈士后代提供祭扫便利。同时,认真谋划好今年的清明祭扫和“烈士纪念日”活动,让瑞金人民的后代永远铭记烈士的丰功伟绩。
争取一笔纪念设施维修资金。充分利用瑞金的特殊政治历史地位,在积极争取优抚资金的基础上,全力争取烈士纪念设施维修维护资金,重点是烈士纪念馆陈列馆扩建改造资金,力争争取资金2000万元以上。
组织评选一次“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深入挖掘身边退役军人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先进典型,讲好退役军人故事,举办一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大力学习宣传“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推动学习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站,进一步形成尊崇、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励退役军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通过评选“最美军嫂”,激励现役军人在部队建功立业。
举办一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春节后与人社局联合举办退役军人招工活动,在10月份,举办一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促进更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按照“三请三回”部署要求,为在外优秀退役军人创造有利条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针对退役军人的优惠政策,请他们回归家乡,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再添贡献。同时,加大对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做好一切涉军群体的稳定工作。在去年无一人赴昌、赴京上访的基础上,再通过春节走访、“八一”座谈、解“三难”、社保接续、下访化解矛盾纠纷等方式,解决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的合法诉求,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全力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做新时代的奋斗者,自立、自强、自律、自尊、自爱,用汗水和拼搏获得幸福,以实绩和价值回报党和国家的关心和支持,做新时代最美退役军人。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在瑞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上级有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精神,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拓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
2、对照“五有”要求,高标准打造退役军人服务站,成为“退役军人之家”。
3、形成全社会拥军,支持双拥、参与双拥、推进双拥的浓厚氛围。
4、满足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18个乡镇(含城市社区)高效率办公使用。
5、开展一系列的帮扶解困及慰问活动,让优抚对象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6、全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7、及时足额发放优恤补助资金,对符合调减的及时调查、审核、审批、申报,对自然减员的及时取消其待遇,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
8、纪念馆满足城市美化、城市品质的提升及市民对城市宜居的需求。
9、取消门票,开展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对更好发挥博物馆和纪念馆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的社会价值,完善我国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履行教育职能,对加强齐鲁文化的推广和交流作用重大。
10、纪念馆主要是宣传红色文化,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保护、管理烈士遗骸和骨灰,满足瞻仰群众正常需求。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市财政局年初批复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424.59万元(局本级311.82万元、革命烈士纪念馆112.77万元)。全部预算均已执行到位,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双拥宣传、信息系统运行、乡镇和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帮扶解困和走访慰问、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纪念馆亮化工程水电费、景观绿化维护费、取消门票补助、革命烈士陵园维护维修等方面。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1、 收入预算情况。2021年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24.59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
2、 支出预算情况。2021年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24.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13万元,商品服务性支出27.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2万元,项目经费支出155.5万元,非税收入征收成本性支出2万元。
3、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局班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脚踏实地、奋发作为,示范引领全体干部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1.全力以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发生后,我局全体干部迅速集结“参战”,从除夕开始,一直坚守在网格、在卡点、在村组,扎实做好防控宣传、疫情排查、小区管控等工作。作为30网格的牵头单位,我局更是主动承担起万家团圆的除夕和元宵节的值守任务,在疫情防控中带头“打头阵”。我们通过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向全市退役军人发起号召,动员大家积极“参战”,齐心“抗疫”,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响应,涌现出吹响“集结号”的云石山退役军人群体,为疫情捐款超万元的瑞金“空降兵战友之家”协会,为疫情赠送2000多份“爱心餐”、赠送价值8.6万元消毒酒精的海亚酒店退役军人群体,助力复工复产的沙洲坝民兵应急队等优秀集体。同时,涌现了带病坚守工作岗位的老兵书记李小春,寒夜送爱心夜宵的谢大青,集军人、医生、党员于一身的“朱军医”朱林,年轻为国出战、年老捐款“抗疫”的越战老兵刘锦来等先进个人,充分彰显了退役军人群体“若有战、召必回”的铮铮誓言,为瑞金“战疫”奉献了“迷彩力量”。
2.再接再厉,双拥工作实现“八连冠”。我局始终把双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坚持以脱贫攻坚和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相结合为基调,坚持以增强地方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军民凝聚力为主线,坚持以围绕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为落脚点,扎实推进双拥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今年7月,我市再度被命名为新一届“江西省双拥模范城”,成功实现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3.实事求是,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严格按政策办事,确保优抚政策应享尽享。一是做好优抚资金发放工作,按月、按季度及时做好资金拨付计划,完善更新名单台账,确保各类优抚资金按时足额发放,让优抚对象满意。今年发放烈士子女、60周岁以上老兵、带病回乡老兵、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优抚资金共计8017.5万元。二是圆满完成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广泛宣传动员,共受理个人申请730人,社保共办结730人,办结率100%。三是下大力气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55名农村籍对越参战老兵要求解决社保费缴交困难、9名下岗失业志愿兵要求落实公益性岗位、17名企业下岗伤残军人要求帮助补缴社保金以及部分退役军人要求认定带病回乡军人身份等多年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4.褒扬有力,推动“尊崇工作法”落地开花。通过开展一系列褒扬和纪念活动,真正做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一是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3795人次,送出慰问金计75900元,发放年画和慰问信17000余份,为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42户现役军人家庭上门送喜报并送上慰问金。二是开展清明祭扫、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组织全市机关、企事业、学校、社会团体开展祭奠烈士活动,分别在烈士纪念馆(烈士陵园)、叶坪红军广场、祭奠网等组织开展了有形有色的祭奠活动,产生强烈的社会反响。三是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维修改造。积极赴赣赴省,详细汇报烈士纪念设施的现状、困难及打算,努力向上争资争项,及时编制上报“十四五”规划项目3个;同时,黄柏菱角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和九堡散葬烈士集中安葬点正在组织修缮,预计年前完工。四是积极筹办由驻市官兵代表、优抚对象代表、自主创业退役士兵代表、公益服务代表、“双拥”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八一”军地座谈会,积极主动了解掌握驻瑞部队、优抚对象存在的困难,弘扬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为创建瑞金文明城市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五是积极开展瑞金市首届“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评选活动。评选出了陈泽柳等5名“最美退役军人”,刘越等5名“最美军嫂”,其中陈泽柳同时被评为赣州“最美退役军人”,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关爱军属、争当先进的意识和行动自觉。
5.积极探索,就业创业工作卓有成效。我局积极探索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精准化服务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一是举办了两场招聘会。年初与市人社局共同组织策划了春季招聘会,因疫情影响,改为线上招聘。市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专干主动与园区企业对接,了解用工需求、工资待遇等,再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战友群、电视发布公告、上门宣传服务等方式发布企业招工用工信息,让用工企业和求职退役军人双向选择,上半年解决退役军人就近在园区企业就业96人,为退役军人就业解决了后顾之忧。下半年我局与市人社局在市博物馆共同举办了“瑞金市2020年秋季企业用工暨退役军人就业招聘大会”,并且在各乡镇还设立了分会场,其中现场达成就业意向的有113人,现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有38人。二是推选优秀退役军人参赛。今年积极推荐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参加“江西尊崇军创大赛”,全市推荐了4家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参赛,其中瑞金市青年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进入了赣州军创大赛20强,赛出了我市退役军人的风采,也激发了退役军人干事创业的热情,取得了很大的反响。三是举办了四期电商培训。在7-10月我局根据退役军人的需求,举办了四期以电商直播等内容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共培训了100名退役军人,提升了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
6.成立专班,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如期完成。社保接续工作启动以来,我市成立了以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保局、医保局、民政局业务骨干为主的工作专班,采取集中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为了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都能享受到社保接续这一政策“红利”,我局采取了“延时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绿色提档”、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克服政策性强、咨询人员多等诸多困难,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主动、高效服务,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对象少跑腿。截止12月16日,全市共受理社保接续730人,社保补缴费用6725601.63元,政府补助4567164.31元;医保补缴办结72人,补缴费用975658.4元,政府补助722842.4元,实现社保接续工作应保尽保。
7.落实责任,圆满完成年度退役安置任务。在市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我局始终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关系军队建设、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态化研究部署有关工作。2020年度共接收退役士兵206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80人、转业士官26人。符合岗位安置的26名转业士官实行“阳光安置”,全部安置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自主就业的180名退役人员均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偿。
8.暖心贴心,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群众。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局上下始终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来信来访接待服务。一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对退役军人的来信来访,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及时答复,努力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对重要信访、疑难信访问题,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由领导亲自带队调处;切实做到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阶段。二是全力做好权益维护和信访接待工作。受理省、赣州、本市交办退役军人信访件33件46人次,现场咨询接待1286人次,均得到满意答复。三是坚持干部“下访”。结合“尊崇工作法”,我局开展了全覆盖大走访工作,通过进村入户实地走访、座谈会、电话、微信等方式走访退役军人,建立“一人一档”,搭建起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退役军人的“连心桥”。
9.加大培训,夯实人员队伍能力素质。针对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组建时间不长,乡村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新手,存在政策不熟、业务不精等问题,我局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抓:一是服务中心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要求各乡镇服务站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同时由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局机关和中心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二是通过组建微信工作调度群来让大家有一个平时对业务咨询、政策了解和相互探讨交流的平台。三是组织集中培训,在10月21日至22日我局举办了二期市、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专干业务培训班。遴选出局机关和服务中心业务能手6人进行授课,培训了“尊崇工作法”、拥军优抚知识、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建设、信访维稳等内容,共有300多人参加了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四是组织业务督查和指导。在9月份由局领导班子领导为组长,分三组带队到各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和“尊崇工作法”推广落实情况督查和指导,进一步督促提高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能力素质。
(二)履职效果情况:本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良好。一是对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二是各项工作均能够按时完成,且质量较高;三是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是部门预算的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都偏少。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业务量大、对象人多面广,遍布所有的村庄和居委会,几乎涉及所有的家庭。我局除了日常工作支出外,还要承担其他大量的管理费用,维持单位日常运转的刚性需求大,现有的部门预算资金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需要,建议财政部门加大部门预算资金的安排。二是年初向本级财政争取配套资金不足。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一是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坚持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管理现金支出。三是加强各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养项目和部门的绩效管理队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四是加强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烈士公祭日”活动经费
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烈士公祭活动是为缅怀纪念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英勇牺牲烈士的活动,在清明节、国庆节或者重要纪念日期间,积极举行烈士公祭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建议和方案,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烈士公祭活动,缅怀纪念烈士,弘扬烈士精神。
项目绩效目标。缅怀烈士,弘扬烈士精神。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随机抽取入户调查的方法,不折不扣为标准,实现覆盖全员调查、审核、审批。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按照《瑞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瑞财字〔2022〕40号)要求,组织各项目实施科室及实施单位收集绩效自评的有关资料,对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分。
2.组织实施
根据《瑞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瑞财字〔2022〕40号)要求,领导重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务室,积极组织力量开展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烈士公祭日”项目经费已按计划完成,项目实施达到预定效果。依据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对该项目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该项目评价得分97分,详见附件: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缅怀纪念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英勇牺牲烈士,隆重举行烈士公祭活动。
(二)项目过程情况。在9月30日举行公开祭奠活动。
(三)项目产出情况。公祭活动顺利的举行。
(四)项目效益情况。缅怀了纪念烈士,弘扬了烈士精神,营造爱国主义的精神氛围。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
2、根据资金投入情况,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以最小资金投入,实现效益最大化。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XX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 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实际发生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填列。
2011308招商引资: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反映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牺牲、病故人员家属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80802 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项伤残补助费
2080805 义务兵优待:反映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080902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080903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反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反映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082801退役军人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反映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1201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014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四)“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