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

来源:市财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3-14 15:2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市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走访慰问、帮扶援助工作。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做好人才培训和保障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市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2个,具体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     2022年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包括局本级和瑞金市革命烈士纪念馆一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编制人数小计2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1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3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8人,行政在职人数7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9人。退休人数小计9人。

第二部分  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01.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66万元,其他收入为561.33万元。较上年的2960.66万元,减少1958.67万元,降低66%,主要原因是上年末结余结转的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01.99万元;较上年2960.66万元减少了1958.67万元,降低了66%,主要原因是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7.66万元,较上年度安排减少2497.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1.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4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0.85万元;项目支出694.33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674.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万元,较上年安排减少0.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59万元,较上年度安排减少2523.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7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6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1.62万元,较上年度安排减少23.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6.18万元,较上年度安排减少1957.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34万元,较上年度安排增加22.72万元;资本性支出0.85万元,较上年度安排减少1.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0.66万元,较上年424.59万元,增加了16.07万元,增长3.78%,基本与上年度持平。具体支出情况是: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7.66万元,较上年安排减少0.3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1.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4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0.85万元;项目支出133万元,较上年度安排减少22.5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1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万元,较上年安排减少0.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59万元,较上年度安排减少2523.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7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6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61.8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5万元,增长130%,其中一般性支出压缩1.15万元4.28%,增减原因是:公用经费统计口径的变化,下属单位烈士馆临聘人员工资计算入劳务费中;干部职工的调入,公用经费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3.2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2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

(九)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情况说明

1.乡(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乡(镇)、村服务站的建设。

2)立项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的紧急通知》(赣财社﹝2019﹞9号)

 3)实施主体: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4)实施方案: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绩效目标: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质量

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达标率

>=80%

时效

是否及时推进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成本

运行成本

=10万元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服务水平是否提高

产出指标

数量

乡镇退役军人服务建设数

=17个

时效

是否及时按预算执行

及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是否促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序开展

满意度

满意度

退役军人满意度

>=95%

2.帮扶解困及走访慰问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经费主要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八一”期间购买走访驻地部队需要的物资。

 2)立项依据:中共瑞金市委办公室印发《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瑞办字﹝2019﹞40号)

 3)实施主体: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4)实施方案:走访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及帮扶解困,“八一”期间的慰问各驻地部队,营造关心关爱的气氛。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7)绩效目标: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良好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是否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

满意度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3、褒扬纪念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9.30烈士公祭活动中广告、音响、鲜花及租车等各项费用的支出

2)立项依据:中共瑞金市委办公室印发《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瑞办字﹝2019﹞40号)

3)实施主体: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4)实施方案:保证烈士公祭活动支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营造爱国主义氛围,提升爱国主义教育。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绩效目标:缅怀先烈,营造爱国主义氛围,提升爱国主义教育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质量

活动举办成功率(%)

>=95%

成本

活动成本

=10万元

数量

公祭活动举行的次数

=2次数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是否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文明进步

满意度

满意度

社会大众满意度

>=95%

4、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开展

 2)立项依据:中共瑞金市委办公室印发《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瑞办字﹝2019﹞40号)

 3)实施主体:瑞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4)实施方案: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退役军人事务的开展

 5)实施周期:1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63万元

 7)绩效目标:保证运转,促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开展;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

全市需要服务退役军人数(人)

=15500人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是否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

满意度

满意度

退役军人满意度

>=95%

5、革命烈士陵园运行维护管理费

  1)项目概述:为了保障革命烈士陵园日常的维修维护以及确保纪念馆的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瑞府办字﹝2008﹞172 号

3)实施主体:瑞金市革命烈士纪念馆

4)实施方案:保障革命烈士陵园日常的维修维护以及确保纪念馆的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2022年革命烈士陵园日常的维修维护以及确保纪念馆的正常运转。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

革命烈士陵园维修维护率(%)

>=90

质量

维修维护是否符合现行规定

符合

纪念馆正常运转率(%)

>=95

时效

完成时间及时性

及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市民参与爱国主义教育积极性

提高

可持续影响

是否可持续

持 续

满意度

满意度

公众满意度(%)

>=90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4.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58万元减少0.15万元,较上年下降 3.27%,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4.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58万元减少0.15万元,较上年下降3.2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技校教育学校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单位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政府特殊津贴(项):指与政府特殊津贴相关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九)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述项目外的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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