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8瑞金市丁陂初级中学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市财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3-17 17:38:00

瑞金市丁陂初级中学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瑞金市丁陂初级中学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瑞金市丁陂初级中学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瑞金市丁陂初级中学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瑞金市丁陂初级中学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市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制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保学控辍”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

5.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6.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7.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瑞金市丁陂初级中学内设6个处室,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教研室、保卫处、总务处、工会。

编制人数小计36,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6,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36,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6,行政在职人数0,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6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0,退职人员0,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442,其中:高中生人数0人,初中生人数442,小学生人数0人,幼儿园人数0人

第二部分瑞金市丁陂初级中学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瑞金市丁陂初级中学收入预算总额为585.2万元,较上年的536.09万元,减少49.11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数和教师数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9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1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1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瑞金市丁陂初级中学支出预算总额为585.2万元,较上年的536.09万元,减少49.11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数和教师数减少。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9万元;教育支出307.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5万元。

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3.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53.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瑞金市丁陂初级中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9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89万元,主要原因学生数和教师数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9万元;教育支出307.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3.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3生均公用经费预算41.3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78万元,主要原因为:学生数和教师数减少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各明细经济科目),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瑞金丁陂初级中学单位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瑞金丁陂初级中学单位预算安排项目1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190万元。

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

(十)重点项目:2023年其他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概述:本年度此项目预算申请:资金总额19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为19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来源是每周一至周五的课后延时服务费等。

立项依据:关于印发《瑞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笫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管理,根据

《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 好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赣教发 [ 2 019 ] 10 号)《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 费和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赣发改价管规 [ 2 021 ] 82 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   知》( 赣财税 [ 2021 ]38 号)《赣州市教育局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赣市教基字 [ 201 9 ]57 号)《瑞金市发 改委 瑞金市教体局关于瑞金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瑞发改字 C 2021 J 168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制定本办法 。

笫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课后服务费包括课后托管服务费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费。课后托管服务指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在下午放学后至 1 8 点, 为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提供在校学 生托管服务

第三条 课后服务费资金管理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依法依规、合理安排、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笫四条 课后服务资金缴入市财政局非税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学校按规定要求据实列支,严禁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经费 。

实施主体:瑞金丁陂初级中学。

实施方案1.关于收入管理,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严格执行《瑞金市发改委瑞 金市教体局关于瑞金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  事项的通知》( 瑞发改字 荨021 J 16 8 号 )的通知要求, 课后托管服务费按 3 元/生/课时的标准计算, 按月收取; 课后兴趣活动服务费按3  元/生/课时的标准计算 , 按实际开展活动课时收取 。学校在收取课后服务费前要 公示收费标准及 预收金额 并下发《致家长一封信》, 经家长知晓确认后再收费。对残疾儿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适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及本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学 生免收校内课后 服务费; 对连续一周及以上因故不能参加的 学生, 可申请相应减少费用。学校要收集整理相关减免凭证, 落实优惠减免措施。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收费流程,流程中各环节人员分工要明确。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级课后服务费收缴,通过"赣服通“平台收取。学校财务人员负责核对课后服务费收缴金 额与缴费名单,及时登记入账。

2.支出管理:课后服务费主要用于发放校内教师及外聘教师补助;发放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延时补贴;支付开展课后服务产生 的水费、电费、器材采购费 、场地设施维护费 ; 购买服务、意外保险;支付有关课后服务的课程研发、竟赛展评等合理性开支, 不得用于与课服务无关的支出。 根据本市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各校合理设置课后服务教学岗和管理岗,设定各种岗位职责和补助标准,保 障合理取酬,提高学校教师参与积极性。岗位设置和补助标准必 须经学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本校公开,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参与课后 服务科任教师的课时津贴发放标准由市教体局根据课后服务收取费用、开支预算以及经济发展状况等 提出指导意见 , 并可适时作 出调整。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总负责人管理津贴每月合计发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课后服务科任教师最高补助金额。其他各类管理人员的管理津贴每月合计发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课后服务科任教师平均金额。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及相关人员的补助经费不纳入绩效工资,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课后服务人员补助发放需要提供报账的材料:发放表、实施方案、安 排表、教师上课签到表或管理人员巡课表、公示表(校长、三个 一线教师代表签字,打印公示图片),发放表中不得将非课后服 务项目列入发放范畴。

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190万元。

绩效目标:课后服务费资金支出审批程序 与学 校公用经费支出审批程序相同。局机关财务核算 中心将单列课后服务资金项目,监管各校课后服务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学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资金要据实结算、按实列支。学校财务部门要根据本校课后服务收支实际情况定期对账。每学期结束前要将本学期课后服务费资金收支明细情况在本校内进行公示。每学期的课后延时服务结余资金不得挪用, 结转到下学期使用 做到专款专用。 严禁中小学校不开展课后服务而收费,或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将寄宿管理等学校常规管理服务纳入服务收费 内容, 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学校要建 立健全收费课后服务资金管理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完整准确记录课后服务费成本和收入情况, 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市教体局将 对学校的实施方案执行情况 、费用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或抽查 ,加强监管建立课后服务费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教体局定期对各校课后服务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课后服务 费应专款专用,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 截留、挤占、挪用和不按规定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 视情节严重程度,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瑞金市丁陂初级中学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安排0.4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42万元,比上年减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瑞金市丁陂初级中学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六)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的其他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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