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重点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03-19 09:56:00
  瑞金市 重点办 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瑞金市重点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瑞金市重点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瑞金市重点办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瑞金市重点办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

    市重点工程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研究、拟定市政府确定的全市重点工程有关实施方案和相关的规章制度、法规性文件;检查全主市重点工程开工条件的准备情况,审查项目开工报告;2、负责市政府确定的由市重点工程办公室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3、监督和检查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受市政府委托协调解决项目中的问题;管理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检查督促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的落实;4、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按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做好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调度统计和信息工作;5、组织、指导重点工程管理工作和重点工程的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重点工程办公室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9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数13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3人、临时聘用人员5人。

 

 

第二部分  瑞金市重点办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市重点工程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20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4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2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市重点工程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205.1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0.1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1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包括本级专项工作经费1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5.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1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23.0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市重点工程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5.19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7年重点办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4.8  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2.1万元,取暖费0.26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81万元,工会经费1.1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3   个(部门预算中2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  100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瑞金市重点办“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  瑞金市重点办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一)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件:2017年瑞金市部门预算公开表(重点办含机场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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