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9-29 16:27:00
  瑞金市 环保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瑞金市环保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金市环保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瑞金市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金市环保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赣州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三)负责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的统筹协调。负责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四)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五)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六)监督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参与编写全市可持续发展纲要。(七)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工作。()负责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等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3 个,包括:瑞金市环保保护局设行政单位一个,下级两个副科级下属事业单位(瑞金市环境监察大队和瑞金市环境监测站)和一个股级事业单位(瑞金市环境评估中心,不列编制)。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3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23人;年末实有人数52人,其中在职人员4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4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 21283.3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980.22万元,较2016年增加5851.1 万元,增长518%;本年收入合计14303.14万元,较2016年(减少)2514.19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4303.14 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21283.3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7549.20万元,较2016年增加13477.92万元,增加331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3734.16 万元,较2016年减少10646.8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69.30万元,占3 %;项目支出17079.90万元,占97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6.41  万元,决算数为1754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0 %。主要原因:上级拨付专项资金未在预算中 其中:

(一)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0万元,决算数为10770.8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4%,主要原因是:预算全面执行 上级拨付专项资金未在预算中

(二)棚户区改造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8.4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62.31万元,较2016年减少543.58 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奖励性工资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51万元,较2016年(减少) 124.82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支出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16年(减少) 741.04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支出转社保发放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0万元,决算数为6.68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5.12万元,(下降)6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70万元,决算数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98 %,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4.37 万元,(下降)9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1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减少)53.20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54万元。(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2017年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资金达到预算项目支出的75%。

  部门决算量化评价情况

根据“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计算,财政局部门量化评价得分67分,在95个市级部门中排26位,较市级部门平均分0.3分。其中:预算编制执行情况58.5分,财务状况6.5分,人员情况2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附件:瑞金市环境保护局(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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