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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稳六保相关政策公示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1-07 12:02:00
  六稳六保相关政策公示

 

一、企业

1.政策名称:企业招工宣传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支持工业园区企业向网络中介机构购买用工信息服务,按实际发生额给予每个企业3000/年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经开区企业招工用工的补充措施》(瑞人社字2019126号)

受益对象:企业。

申报程序:市就业局对申请招工宣传补贴企业进行申报资料审核,再由市财政局核对无误后,将资金拨付至就业局就业资金支出户,由就业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所需资料:填写《瑞金市企业招工宣传补贴申请审批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属地证明、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书、发票复印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797-2515600

2.政策名称: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经开区企业新招录毕业 5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就业生活补贴,按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分别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高于 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就业生活补贴,就业满一年后申请,最多连续享受 3 年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经开区企业招工用工的补充措施》(瑞人社字2019126号)

受益对象:企业

申报程序:企业申报、市人社局审批、市财政局复核、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人社局(就业局)、市人社局(就业局)将资金拨付至企业提供的账户。

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资发放银行流水(上年度12月份及12个月流水)、经开区管委会出具的企业的属地证明、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瑞金市企业新招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797-2515600

3.政策名称:岗前培训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企业组织的岗位适应性培训。培训总时长不低于8个标准学时,培训合格后按照500/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

受益对象:企业

申报程序:由企业按培训次数分批次或一次性向市就业局申请,就业局对企业提交资料及上课视频进行审核并对拟拨付的培训补贴资金、培训人员、培训主体基本信息公示无异议后,向市财政局提交拨款申请,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将资金拨付至就业局就业资金支出户,由就业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所需资料: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企业填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职业技能培训开班申请表、培训课程安排表、培训考勤记录、巡查记录表、培训学员花名册及合格证书编号/考核成绩、代为申请补贴协议原件、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照片及集中理论授课视频等资料。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797-2355506

4.政策名称: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批准的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

受益对象: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

申报程序:由培训主体按培训次数分批次或一次性向市就业局申请,就业局对企业提交资料及上课视频进行审核并对拟拨付的培训补贴资金、培训人员、培训主体基本信息公示无异议后,向市财政局提交拨款申请,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将资金拨付至就业局就业资金支出户,由就业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培训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所需资料: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企业或培训机构填写)、培训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授课老师信息、职业技能培训开班申请表、培训课程安排表、培训考勤记录、巡查记录表、培训学员花名册及合格证书编号/考核成绩、代为申请补贴协议原件、和培训主体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照片及集中理论授课视频等资料。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797-2355506

5.政策名称:稳岗返还、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政策主要内容:裁员率不高于5.5%的中小微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大型企业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的统筹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政策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9号)

受益对象:企业

申报程序:市就业局对申请稳岗返还企业、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企业进行资格审批,再由市财政局核对无误后,将资金拨付至就业局失业保险支出户,由就业局将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所需资料:《企业享受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部门联合认定盖章的《困难企业申请认定表》、《企业享受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797-2355513

6、政策名称: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主要内容: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小微企业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额度:20201231日前,新签订借款合同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在300万元以内的,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LPR50%进行贴息;202111日起,新签订借款合同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300万元以内的贴息利率上限参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利率执行,一年期LPR-150BP至贴息利率上限范围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剩余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规定执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但累计不得超过3轮。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24号)

受益对象:小微企业

申报程序:民生保障大楼二楼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窗口申请受理--由担保中心和经办银行到创业项目经营场地进行贷前调查--根据贷前调查情况召开贷款评议会--推送至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所需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保卡(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项目需提供法人或占股30%以上股东的相关证书或表彰)

2. 企业营业执照、相关部门颁发有法律效力的经营许可证等。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

4.1年内新吸纳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当月或上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和企业上年同期工资发放凭证(按照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条件申请的小微企业同等执行)

5.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资产负债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797-2355919

二、 个人

1.政策名称:交通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贫困劳动力到省外、省内跨县(市、区)及我市经开区企业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享受交通补贴300-500//年。

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拨付工作的通知》(瑞精扶办字〔2020103号)   

受益对象:贫困劳动力

申报程序:贫困劳动力向村居委会申请,经结对帮扶干部审核签字,驻村第一书记复核,村委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村主任签字盖章,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盖章,并填写好《瑞金市一次性交通补贴审批汇总表》一式三份,交市扶贫办核实人员身份,再集中报市就业局复核。

所需资料:《瑞金市一次性交通补贴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银行账号。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797-2512651

2.政策名称:疫情期间车票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124日至疫情结束期间复工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给予汽车票、火车票全额报销和伙食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瑞金市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定贫困户收入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就业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瑞人社字〔202042号)

受益对象:贫困劳动力

申报程序:由贫困劳动力本人或家人向户口所在乡()劳保所申请,由乡()汇总,将《瑞金市疫情期间复工就业贫困劳动力车票及途中伙食补贴申请表》、《瑞金市疫情期间复工就业贫困劳动力车票及途中伙食补贴审批汇总表》报市就业局,市就业局报市财政局复核后由乡镇拨付至贫困劳动力户主一卡通帐户。

所需资料:交通凭证原件(或订票截图、车票相片等)。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797-2512651

3.政策名称:疫情期间一次性就业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自2020310日后入职到疫情结束前在本市扶贫车间或市内外企业务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1000/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瑞金市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定贫困户收入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就业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瑞人社字〔202042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瑞府办字〔20207号文件有关内容的通知》(瑞府办字〔202069号)

受益对象:贫困劳动力

申报程序:由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材料到乡镇劳保所,再由乡镇劳保所对资料进行初审后交至就业局。由市就业局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市财政局拨给市就业局,市就业局拨至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一卡通银行账户。

所需资料:《疫情期间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同一扶贫车间或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三个月及以上工资收入证明(车间、企业盖章工资表和银行流水等)、《疫情期间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就业补贴审批汇总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797-2512651

4.政策名称:扶贫车间个人岗位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贫困劳动力在乡村就业扶贫车间就业的给予200//月的岗位补贴。(疫情防控期间增加100//月)

政策依据:《瑞金市精准扶贫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2020年就业扶贫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精扶领字202035号)

受益对象:贫困劳动力

申报程序:按季度申请,个人申请或车间申请——车间所在乡镇劳保所审核——市就业局复核后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

所需资料:《瑞金市乡村就业扶贫车间个人岗位补贴资金申请表》、车间(企业)发放贫困劳动力的工资银行流水、贫困劳动力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与乡村就业扶贫车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797-2512651

5.政策名称: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

1、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2、对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的城乡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做好乡镇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种的通知》(瑞精扶领字202078号)

受益对象:贫困劳动力

申报程序:培训主体向乡镇政府(具体经办站、所)提交生活费补贴和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资料,乡镇政府(具体经办站、所)审核无误后,将有关补贴信息在乡镇网站或政府公共服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乡镇政府(具体经办站、所)将资金申请材料和公示情况报就业局,市就业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再由市就业局向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财政局审核同意后通过就业局拨付至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全额拨付至培训合格学员个人账户。

所需资料:城乡贫困劳动力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收费票据。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797-2355506

6.政策名称: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贫困劳动力、疫情期间农民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内各类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市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人。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

受益对象:贫困劳动力、农民工、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向所在地劳保所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劳保所受理贫困劳动力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贫困劳动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创业情况进行实地查看且以照片形式记录。通过审核的,在市直劳保所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市就业局,由市就业局审批,并向财政局提交拨款申请,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市就业局,由市就业局拨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所需资料:

1)贫困劳动力:

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瑞金市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2)农民工:

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瑞金市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3)高校毕业生:

1)申请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所需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年)

3)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材料:税收或免税证明、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一年)

4)《瑞金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5)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797-2512651

7.政策名称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主要内容:合法创业的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实体且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最高可享受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023)

受益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合法创业的其他自主创业人员,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各地可根据当地财政情况给予支持。

申报程序:民生保障大楼二楼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窗口申请受理--创业项目经营场地进行贷前调查--根据贷前调查情况召开贷款评议会--推送至经办银行(瑞金农商银行、邮储银行瑞金支行)发放贷款

所需资料: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抵、质押物(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797-2355919

8.政策名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政策主要内容:对已实现灵活就业的原瑞金市属国有企业、城镇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全额个人缴费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缴费不足1年的按2000÷12个月×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补贴,企业下岗职工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政策依据:《关于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瑞人社字〔2020124)

受益对象:(一)原瑞金市属国有企业和城镇大集体企业的正式职工(指经县级以上人事、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用的职工),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从事灵活就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在江西省范围内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

2.属于本市户籍,在法定退休年龄内的。

3.女满40周岁以上、男满50周岁以上(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4.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

5.已经实现了灵活就业的。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在江西省范围内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

2.属于本市户籍,在法定退休年龄内的。

3.已经登记实现了灵活就业的。

申报程序:(一)灵活就业人员补贴对象必须在申请社保补贴之前凭企业改制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或毕业证书到市就业局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已经办理了《就业创业登记证》的在申请补贴之前凭登记证到市就业局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

(二)灵活就业人员补贴对象在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之后,据实填写《瑞金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核实盖章后报市就业局,同时提交《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本人农商银行卡()复印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市就业局审批后按程序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将社保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就业局,再由市就业局拨付至申请对象提供账户。

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本人农商银行卡()复印件、企业改制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797-2515600

 

 

瑞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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