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英俊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权利人申请换、补不动产登记,现将下列申请人的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权利人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土地证、房权证、林权证、他项权证) |
坐落 |
备注 |
古英俊 |
房权证字第106151号 |
象湖镇红都大道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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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 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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