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非公证继承公示
编号:瑞不动产继(【2025】042号)
被继承人 赖长春 于2015年 11月 05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无有效遗嘱的,应按法定程序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现经全部法定继承人: 金慧、赖馨怡 同意,下列不动产由 金慧 一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对该申请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建筑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金慧 |
房屋 |
象湖镇绵江大桥东引道北侧凯鸿和园12-1-402#住宅 |
360781005004GB00017F00080025 |
102.51 |
住宅 |
原权利人:赖长春 金慧 |
联系地址:江西省瑞金市经开区长征大道西行政审批局2号楼1楼
联系电话:0797-2521009
瑞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