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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政府收储地项目(沙洲坝镇官山村、黄柏乡柏村村区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瑞征收土地〔2023〕6号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5-20 15:33:26

2023年度市政府收储地项目(沙洲坝镇官山村、黄柏乡柏村村区域)项目范围内(沙洲坝镇官山村老茶厅、马荠塘小组;黄柏乡柏村村群民、松山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经瑞金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根据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瑞金市城市总体规划安排项目建设。

二、征收土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瑞金市沙洲坝镇官山村老茶厅、马荠塘小组东至道路,南至村庄,西至村庄,北至道路;瑞金市黄柏乡柏村村群民、松山小组东至道路,南至园地,西至村庄,北至村庄。(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位置图)

三、征收土地面积及现状

(一)征收土地面积。该项目用地规模19.75亩(其中:沙洲坝街提升整治项目已征7.95亩、沙洲坝老茶厅安置地已征0.08亩、沙九公路项目已征0.16亩、金龙大道补征地已征0.27亩、黄柏乡“示范乡镇”项目已征1.32亩),本次征地面积9.97亩(其中:旱地3.52亩、塘0.53亩、宅基地1.74亩、村内空闲地4.18亩)。

(二)土地现状。本次征收土地的地上青苗等附着物主要为:鱼塘里养殖的鱼类及旱地种植的蔬菜,宅基地上的砖木结构附属房等。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支付对象

(一)征收土地补偿。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79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64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0年调整)的通知》(瑞府办发〔2020〕2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补偿情况如下:

地类

  面积

补偿项目及标准

旱地、塘

村内空闲地

宅基地

4.05亩

4.18

1.74

土地补偿费

规划区内:22550元/亩

规划区外:21300元/亩

规划区内:22550元/亩

规划区外:21300元/亩

在房屋拆迁时进行补偿。具体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79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64号)相关规定执行。

劳动安置补助费

规划区内:22550元/亩

规划区外:21300元/亩

规划区内:22550元/亩

规划区外:21300元/亩

青苗补偿费

规划区内:2360元/亩

规划区外:2320元/亩

/

(二)征地补偿费的支付对象和管理使用

1.土地补偿费:20%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80%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土地被征收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后续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2.劳动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土地被征收后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安置。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用于因土地征收对其地上附着物和农作物造成损失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4.地上房屋等建筑物补偿费:支付给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所有权人(单位)。用于因土地征收对其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拆迁造成损失的补偿。

五、安置政策

土地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补助)的安置措施;主体房屋拆迁:规划区内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和产权调换安置两种方式,规划区外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和宅基地安置两种方式;其他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附着物行货币补偿(补助)安置。具体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发〔2015〕26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79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64号)及《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0年调整)的通知》(瑞府办发〔2020〕26号)规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520日至2023年619日。

七、在本公告期限内,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附着物所有权人(单位)和使用权人(单位)需持土地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八、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本方案有异议的,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在收悉自然资源部门的《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按放弃听证办理。

附件:征地位置图1

    征地位置图2

联系人:瑞金市沙洲坝镇人民政府杨南昌  13576652332

       瑞金市黄柏乡人民政府郭海明    13879770177

2023年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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